這一趟帶老母少爺去花蓮

大概是上次去花蓮有4年的時間了

 

大概有很長的一陣子 

我有想過 需要一個人 都花蓮走走

 

因為這是我們的記憶中

很重要的一塊

 

握著方向盤 我的手會有一點抖

 

再次踏上這裡

要面對的是 滿城風雨

 

其實 已經要兩年了

我們的分開 即將在6月滿兩週年

 

而他跟新女友應該再這個月或上個月已經在一起一年了(笑)

 

大A的書裡有一段話

"因為 他們真的愛過 所以知道愛上 一個人的標準 看過自己愛上一個人是什麼德性。就像去爬玉山一樣,有了好感,只是像到了登山口一樣。非要攻上了3952公尺的玉山主峰,才算是愛;看到他會感到空氣稀薄,呼吸困難。可是一切都很值得,已經見到了最好的風景

他們還在等還在找,那個讓他們,不知道自己撐不撐得住,有沒有那個本事,也願意冒險一試的人。....他們不願意對不起自己和另外一個人,不想要一份將就而來的幸福。"

 

或許 這一次的旅程在驗証一些事情

不管過程中的心酸 害怕 與 思念

 

終究結果

我是放過自己了

 

我還是相信 當年的我 做出了某些決定

是對 我們都好的

 

即使 傻過頭 又何坊

 

也或許是如此

我是變的眼光高

 

如果你真的愛過 又如何再屈就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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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mma。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